Jan 10, 2015 | 首页
凡成为本会馆会员或所属各公团会员一年以上者,可为其子女申请奖学金,请于2014年1月17日前寄上申请表格及证明文件以供审核。以申请表寄出日期为准,逾期恕不受理,特此通告。
新加坡三江会馆
教育基金委员会 2015年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