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ec 10, 2013 | 活动消息
凡成为本会馆会员或所属各公团会员一年以上者,可为其子女申请奖学金,请于2014年1月6日前寄上申请表格及证明文件以供审核。以申请表寄出日期为准,逾期恕不受理,特此通告。
新加坡三江会馆
教育基金委员会
2013年12月10日